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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学习(扩大)会议顺利召开

作者:院党办发布时间:2021-07-06 14:49:00

根据四川省委常委会第190次会议、省文化和旅游厅厅党组会议精神,2021年7月5日,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党总支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部署要求、《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党总支副书记刘海嘉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各支部书记及部门负责人共1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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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们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带领中国人民开辟的伟大道路、创造的伟大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系统总结了伟大建党精神和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中创造的宝贵经验,并对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的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他深刻总结了百年党史给予我们的经验启示,围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主题明确提出了“九个必须”重要要求,向全体党员发出了新的时代号召。会议指出,各支部党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各支部书记及部门负责人要带着使命持续学、深入学、反复学,用心领会、用情感悟、用力践行,要以“七一勋章”获得者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 汲取前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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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重点传达学习了《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条例的颁布,对于保护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四川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建设、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强调,党员同志要认真学习条例细则,提高保护红色资源的法律意识,在游览红色旅游景点时,要时刻注意自身言行,自觉遵守条例规定。

会议指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积极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会议强调,各支部书记要做好支部的学习安排,带领党员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和文旅厅厅党组重要会议精神,在支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通过本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的集中学习,各支部书记及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带头实践,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融入工作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开启下一个百年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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