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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黄河文化主题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作者:书画研究所发布时间:2021-03-03 10:46:00

(来源:四川省文旅厅官网)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诗书画院、省艺术研究院、省文化馆,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艺术摄影协会,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黄河文化主题美术创作实施方案》,我厅决定组织动员全省广大艺术工作者,开展黄河文化主题美术书法摄影创作活动,并于今年7、8月举办四川省黄河文化主题摄影作品展,10月举办四川省黄河文化主题美术书法作品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文化馆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扶贫攻坚、新中国成立以来黄河治理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等主题展开,引导和鼓励美术工作者聚焦现实,特别关注表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现实题材的选题。创作完成后将在成都及有条件的市州举办四川省黄河文化主题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

三、时间安排

(一)美术书法时间安排

(1)3月—7月,组织动员艺术家围绕主题开展创作。

(2)7月—8月,面向全省组织作品征集和邀请。

(3)9月,组织专家评选并公布入选作品、作品收件。

(4)10月,正式举办创作成果展示,同步举行线上展览。

(二)摄影时间安排

(1)3月—5月,资料图片征集。

(2)5月29日,完成收件。

(3)6月,组织专家评选并公布入选作品。

(4)7月,在成都举办创作成果展示并同步举行线上展览;

8月,在阿坝州举办展览。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等主题,鼓励现实题材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现实题材。

(三)涉及重大革命历史、民族宗教等内容的,须提供本单位或推荐单位党组织的审核意见以及征求党史、民族宗教等部门或专家意见。

(四)类别包括美术(国画、书法篆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画等)、书法篆刻和摄影。绘画、书法作品装框装裱后尺寸不超过240×200cm,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千克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美术作品照片应为不小于5MB的JPG格式;摄影作品表现手法、形式、风格不限,照片应为不小于10MB的JPG格式,黑白彩色照均可。所有作品照片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合成等修饰。

五、作品来源

(一)特别邀请。全省成就突出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艺术家和评委作品,入选文化和旅游部黄河文化主题美术创作作品。

(二)单位推荐。由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诗书画院、省艺术研究院、省文化馆、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艺术摄影协会,有关院校分别推荐本地区(系统、单位)优秀作品。

1.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直单位(含省美协、省书协、省艺术摄影协会)和有关院校要加强宣传动员,严把政治导向关。

2.成都市推荐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0件,其他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直单位、大大专院校和市(州)美协、书协、艺术摄影协会等机构每家不超20件。

3.各市(州)各级画院、美术馆、文化馆,原则上由所在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汇总后统一申报。省直单位(含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大专院校以及市(州)美协、书协、摄协)等机构可直接申报。

(三)个人申报。凡是符合要求的作品,均可由作者本人自愿申报,原则上每位作者每个类别限申报1件作品(摄影作品每人限报3件,组照不超6幅)。

(四)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作品须填写作品信息表、汇总表。摄影作品于5月29日前、美术书法作品于8月31日前,将电子表格和电子文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名按“地区(市州或省直)+姓名+类别+作品名称+手机号码”格式命名。

六、联系方式

(一)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绘画、书法篆刻作品)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1号  

联系人:张垚 联系方式:13880726878

电子邮箱:334394350@qq.com

(二)四川省文化馆(摄影作品)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路4号

联系人:罗依泽登 联系方式:028-87768933、18190252861

电子邮箱:3168074461@qq.com

(三)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  

联系人:杨德刚 联系电话:028-86703772、18828215662

七、其他事项

(一)特邀作品经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后可直接参展。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作品须通过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和审核后纳入展览。

(二)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二)所有参展作品作者均视为同意接受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则制度约束,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三)入选作品将通过文化和旅游厅正式文件和官网等方式公布,并由文化和旅游厅颁发参展证书,展览结束后作品原件将退还作者。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黄河文化主题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申报表.docx


附件2:四川省黄河文化主题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申报汇.docx


附件3:全国黄河文化主题美术创作选题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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