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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出版

关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重要提示

作者:《四川戏剧》编辑部发布时间:2025-05-12 16:38:13

当下,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持续赋能各行业,也深刻影响着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范式,由此引发了学术诚信、学术规范等问题。为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规范、弘扬优良学风,确保本刊学术成果的原创性、真实性和严谨性,本刊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论文写作与投稿过程中的使用规范如下:

一、本刊不接受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参与投稿署名。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论文写作与投稿中的使用,仅限于语言润色、文献检索、数据整理与分析等辅助环节,并严格遵循学术道德规范。

三、本刊不接受存在如下情形的投稿:

(一)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直接生成论文研究框架、主体内容与核心观点;

(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改写已有研究成果;

(三)虚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信息或隐瞒使用情况等。

四、作者应对论文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情况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与道德责任。若存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辅助论文写作情况,作者投稿时应出具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并签署承诺书。 

五、本刊保留对投稿及已刊发论文中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的审查权。一经查实存在违反本使用规范的情况,本刊将视为违反学术诚信,有权追究相应责任。 

六、本规范将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作出相应调整。 

七、本规范自即日起施行,由《四川戏剧》编辑部负责解释。 


《四川戏剧》编辑部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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