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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专家智库邀请函

作者: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发布时间:2023-02-06 18:30:00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四川艺术事业繁荣发展,我院拟建立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专家智库,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专家智库成员推荐工作。

被推荐专家须在四川从事艺术领域相关工作,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素质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扎实的学术积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学术研究成果;或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作品。

三、学风作风优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

四、健康状况良好。活跃在艺术研究、艺术表演、艺术创作一线,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热爱艺术事业。愿意承担艺术科研、艺术创作等项目的推荐评审、成果鉴定等相关工作,并按照规定领取相关报酬。

本次推荐不限人数。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推荐条件,按要求填写《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专家智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其中个人自荐无需加盖单位公章)和《四川省艺术专家智库成员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请于3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PDF、WORD或WPS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75383575@qq.com,主题标注“XX单位(个人)专家智库推荐材料”字样。


附件:1: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专家智库成员推荐表.doc

          2: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专家智库成员推荐信息汇总表.doc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

                                    2023年2月6日

  (联系人: 刘卫珍,电话:15208311420,邮箱:6753835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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