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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延长至7月9日!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正在报名中

作者: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发布时间:2023-06-21 16:40:00


编者按为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培训质量,应广大学员要求,我院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报名延长至7月9日截止,现将招生简章转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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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 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


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谐剧起源于四川,流行于四川、重庆、贵州等地区,因戏谑风趣的语言和诙谐滑稽的动作,故而被称作“谐剧”,是四川曲艺的重要代表。谐剧的特点是“一人独演,独演一人”,表演集众家之长,将评书的说、相声的学、戏曲的形、话剧的表等元素巧妙融合,寓庄于谐、寓教于乐。谐剧凭借讽刺见长、一人一戏和虚实结合的特点,成为巴蜀舞台上一面独特的旗帜。

《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项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为文艺事业培养特殊、急需、紧缺的艺术人才的目标,结合四川谐剧的发展现状,致力于推动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艺术不断繁荣发展。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2013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将依托四川省艺术研究院自身在艺术研究、艺术教育、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合作单位的资源优势,同时邀请国内知名谐剧艺术家、川剧艺术家、专业研究人员等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以专题讲座、艺术实践等形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学员进行四川谐剧创作和表演方面的系统培训,树立学员对谐剧艺术准确的理解与认知,同时夯实其理论知识,全面提高学员在谐剧表演和创作方面的艺术素养和专业能力,在更大范围内促进谐剧艺术的传承和推广,为新时代谐剧艺术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实施主体简介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系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四川省唯一一所集艺术研究、艺术创作、艺术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文化艺术智库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研究机构,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四川戏剧》主办单位,是3个国家级非遗项目(川剧、川江号子、四川扬琴)1个省级非遗项目(四川清音)的保护单位,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羌年履约工作的执行单位,其前身为四川省川剧艺术研究院和四川省音乐舞蹈研究所。建院以来,坚持突出特色、开门办院,以科研为中心,以人才建设为基础,在艺术科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就,汇集了一批在艺术创作、艺术研究和艺术教育领域卓有建树的专家学者,如中国文联终身成就戏剧家获得者、被誉为巴蜀鬼才的魏明伦先生等,并建有首批四川省戏曲名家魏明伦工作室、杜建华工作室。迈步新时代,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自身优势,不断完善艺术学科体系建设,坚持“科研立院、人才兴院、品牌强院”发展理念,努力打造全国一流艺术研究基地、艺术创作高地和人才培养阵地,为加快建成文化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三)合作单位

1.四川传媒学院

2.四川省曲艺研究院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周期定为20237月下旬至9月下旬,培训总时长为60天,其中集中授课30,创作排练30天,学员须全部脱产学习。具体的培训安排如下:

20237月下旬至8月下旬,开班仪式、集中授课;

20238月下旬至9月下旬,创作排演实践、成果汇报暨结业。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四川传媒学院(成都市郫都区)

2.创作排练地点:成都及周边城市

(三)培训人数:30人

(四)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包括《巴蜀文化概论》《谐剧艺术表演艺术的历史发展与当代变革》《三代谐剧人在表演艺术上的异同》《谐剧艺术对社会不良现象的舞台表现与鞭笞》《王永梭对女谐剧的人才培养与表演艺术探索》《扭曲的人性与<这孩子像谁>创作分析》《<天下第一响>的舞台表演》《四川谐剧在贵州省的传承传播》《重庆谐剧四十年》《20世纪80年代女谐剧的艺术特点》《四川谐剧与四川方言的有机结合》《新时代背景下四川谐剧的文化使命》《谐剧艺术对四川传统文化艺术的继承与发展》《全民抗战与四川谐剧的诞生》等。

(五)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根据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性考核占40%文章撰写或作品创作、演出占40%。经考核评定合格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六)师资力量

1.项目负责人:谢竹峰

2.项目联络人:徐华威、张志刚

3.师资团队简介:本项目得到川渝黔谐剧作家、表演艺术家和川剧表演艺术家的大力支持,组建了一支由四川谐剧作家、表演艺术家、川剧表演艺术家和理论研究学者共同组成的专业教学团队,拥有完善的教学和课程体系,教学力量强大,为高质量完成本次创作和表演人才培养项目提供有力保障。主要师资力量包括谐剧表演艺术家沈伐、涂太中、张庭玉、卜小贵、凌淋、张旭东等,谐剧作家包德宾等,川剧艺术家魏明伦、陈智林、杨昌林、许明耻、苏明德、李乔松、蒋淑梅、蔡雅康等,谐剧研究者张志刚、杜建华、李祥林等。

(七)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将于20239月下旬在成都进行演出。

(八)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培训过程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将取消其参训资格: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

3.在学习、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五、培训对象遴选

(一)培训对象

1.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30人。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具有较丰富舞台剧创作、表演经验的相关专业人员。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2.对已参加过同类项目的学员不再录取;

3.能保证集中培训期间全程脱产学习60天(7月下旬至9月下旬),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由所在单位或当地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脱产学习证明);

凡具备以上条件者,可通过自主报名、专家推荐或由单位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主办方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择优录取,并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二)报名提交材料

1.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照(电子版);

(3)其他业务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成果材料);

(4)在职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脱产学习证明(附件2)(电子版);

2.注意事项

1请将以上1-4项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为:XXXXXX单位+姓名+国家艺术基金报名),并以附件形式2023年7月9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466928641@qq.com

2)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PDF或图片格式)报名,请使用正式扫描件(非手机拍照),正式录取人员需报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用于备案。

(三)报名截止日期与公布时间

1.报名截止日期:20237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截止后,项目组将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匿名审查,根据报名材料情况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通过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官网(https://www.scyishu.org.cn)、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经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正式发布。

3.项目实施单位于20237月20日前通过相关平台、电子邮箱、电话通知等形式,将录取名单及报到时间、地点通知到学员本人,未录取学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附件3)。

(二)注意事项

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艺术研究院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主体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主体四川省艺术研究院所有。

(三)著作权规定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在公益性宣传推广活动中,有权无偿使用学员在本项目中的学习、创作、理论成果,并行使相应出版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者权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等著作权相关权利,有权无偿使用学员的肖像、姓名等。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四川省艺术研究院所获得的著作权授权许可的方式为普通授权许可,行使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权利的期限是学员报到之日至著作权保护期终结,行使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权利的区域范围是全世界国家和地区。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四川省艺术研究院有权将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授给第三方行使。学员一经报名则视为认可上述事项。

(四)联系方式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

项目组办公室电话:028-85533317

联系人:

徐华威  手机:13541299300

张志刚  手机:18980669852

联系邮箱:466928641@qq.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1号

邮编:610041


 


附件1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报名申请表

   


   


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粘贴处)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及任职


通讯地址


个人简历

(专业学习及从业经历、获奖情况等)。

 

 

 

 

 

 

推荐意见

 

        盖章(签字)           

                              

 


附件2

 

同意脱产学习证明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

________为我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我单位同意__________申报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项目。如被录取,同意其在培训期间脱产赴培训地点学习,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3

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项目主体)负责承担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往返成都(集中培训地点)的交通费,现将报销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条 交通费报销范围为学员由所属地一次性往返于成都(集中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二条 学员可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往返。

第三条 学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以里程为准,距离成都(集中培训地点)1300公里以内,可乘坐高铁、动车、普通列车【若飞机票价低于火车票价,可征得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项目工作组 (项目主体)同意后乘坐飞机】;距离成都(集中培训地点)1300公里以上的,且情况特殊的学员可申请乘坐飞机。因经费有限,请学员优先选择铁路交通,如选择乘坐飞机,请尽量选择折扣机票,并提前向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项目工作组 (项目主体)递交申请。乘坐交通工具舱级的具体规定见下表:

火车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

经济舱

长途客车、轮船等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条 学员于报到当日提供到达成都(集中培训地点)的单程票据,返程票据请于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1号5楼,邮编610000,联系人:徐华威,电话13541299300。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 (项目主体)在收到票据后15 个工作日内报销交通费。


附件下载:

附件1.《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2.同意脱产学习证明.docx

附件3.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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