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一级艺术研究向葵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所长、一级艺术研究向葵同志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向葵同志获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向葵同志长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在非遗保护传承、调查研究、研讨培训、宣传展示和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她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羌年”申报和履约工作中担负重要职责,为羌族文化更好地传承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主持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部分成果得到省部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为地方区域性非遗保护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承担多项文旅部非遗司委托课题,开展系列调查研究,为四川在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做出努力;积极响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国家级非遗项目“川江号子”(四川)保护工作中,建立了川渝联动保护机制;深入阐释我省民族地域文化,出版和发表相关学术成果,为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多次参加全国性非遗高峰论坛,并在全省性非遗培训工作中开展专题讲座,为推动我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升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成效,加快实施非遗整体性与系统性保护,着力构建完善的保护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参与策划实施成都国际非遗节等国家级文化交流展示活动,担任“非遗里的中国·四川篇”拍摄现场专家顾问,积极履行非遗保护工作者职责,多方位多角度地推动非遗传播,提升非遗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参与国家级非遗项目成果转化,助推地方文旅融合与包容性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