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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研论坛|刘佳蔚:四川藏族民间传统舞蹈新探

作者:刘佳蔚发布时间:2023-05-31 15:13:00

第3期

编者按:

“青年科研论坛”是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坚持“科研立院、人才兴院、品牌强院”发展理念,立足“名家、名作、名刊、名牌”品牌建设,创新设立的一个文艺研究与评论栏目。该栏目将以主题文稿形式,展示各艺术门类的基础理论和应用性研究,各艺术领域的前沿动态、学术热点的思考和看法,文艺作品的艺术评论等相关文章,并邀请知名专家进行专业点评,以期加强青年科研队伍建设,促进青年科研人员的相互交流,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川藏族民间传统舞蹈新探

 刘佳蔚


四川藏族聚居区是中国第二大藏区,康巴文化的核心区,自古就是“民族走廊”的中心地带,据文献与考古资料证明,该地区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有先民活动的痕迹。四川省西北部与西藏、青海、甘肃接壤,约在原始社会后期,居住于甘、青一带的氐羌系民族就曾多次大规模地沿着岷江、雅砻江及横断山脉的怒江、澜沧江、金沙江河谷通道南下,逐渐向川西地区迁徙。漫长的迁徙过程中,氐羌系民族文化不断与周边本土民族文化相互吸收,融合发展,这些结构层次多样的历史文化痕迹,被深深印刻在了从这片土地生发出的舞蹈艺术中,造就了藏族民间传统舞蹈色彩斑斓的特质。直至13世纪20年代,大规模的民族迁徙活动基本完成,藏民族内部交往日益增加,共同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特别是藏传佛教对群众宗教信仰的巨大影响和藏文字的统一使用,使原来不同部族间的特征逐渐消失,形成了统一的藏民族的心理素质和民族情感。

藏族民间传统舞蹈是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之一,也是世界舞蹈文化艺术圣殿中独树一帜的存在。同为藏民族,由于自然环境、生活劳动方式、风俗习惯、历史文化心态等一系列生态环境因素的差异,为不同地区的藏族民间传统舞蹈文化切割出了各自生存发展的空间。农区、牧区、林区、半农半牧区县在这片热土上交错,木雅藏人、白马藏人、尔苏藏人等部落支系文化百花齐放,自娱性舞蹈、宗教舞蹈、宫廷舞蹈千姿百态,共同构成了四川涉藏地区和而不同、异彩纷呈的民间传统舞蹈图景。

我省官方对四川涉藏地区民间传统舞蹈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规模的全面普查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为保质保量地完成《中国民间舞蹈集成·四川卷》(简称《集成》)编写工作,我省民族舞蹈学方面的研究专家林堃、胡德嘉、杨代华、胡其征等奔走于四川涉藏地区的每一寸土地,访遍具有典型性的藏族村寨,历时十余年,共收集整理了9大类42个舞种的第一手资料。其中,“卓”类19个;“谐”类2个;“雅卓”“热巴”“藏戏舞蹈”各1个,“羌姆”5个,寺庙舞3个;民间祭祀舞6个;其它类4个。经慎重筛选,最后确定了23个舞种入选《集成》,仅从数量上看,藏族舞蹈篇是我省种类最为丰富的篇章。斗转星移,二十一世纪初,中国政府正式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保护这一基本文化政策。随着国家在宣传和实施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与成就,民间传统舞蹈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也积累了诸多中国认定的经验。

历经二十余年持续努力,符合完善的挖掘、收集、整理、申报程序,根脉清晰,谱系明确,尚存活态形式或传承人,明确列入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名录体系的藏族民间传统舞蹈种类共有12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3个,省级项目35个,市(州)级项目44个,区(县)级项目31个,民间原生形态的舞蹈样式基本全盘纳入保护体系,涵盖了当年《集成》中所记录舞种的95%以上。然而在四川藏族民间传统舞蹈项目当下具体的保护传承的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诸多有待进一步完善、改进的方面。

一、传统舞蹈项目分类的标准

从非遗项目认定层面来看,传统舞蹈项目分类的原则与标准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鉴于大多数民间传统舞蹈诗、乐、舞一体的共性,项目主体在进行申报时需充分考虑其所属类别的依据,特别是市(州)、区(县)级一级的认定,更需要延续国家级项目未列入明文规定的概念区分,与国家级、省级分类法则保持一致性。如“谐”类,以格聂神山命名的“格聂弦子”就归属在民间传统音乐的类别下,虽然符合相关申报文件要求,但从艺术专业层面而言,未能实现识别、分类标准的一以贯之。

二、整体性保护

关于整体性保护的问题,省级非遗项目“达尔嘎”即为其中典型。嘉绒藏区歌舞统称“达尔嘎”,原则上是马奈锅庄、马尔锅庄、博巴森根、阿口日翁等多种地方性舞蹈的集合。而在实践中,“达尔嘎”“马奈锅庄”“博巴森根”“阿口日翁”等均由不同地区分别申报成为不同的传统舞蹈项目,从原来的从属关系逐渐演变为并列关系。仅“达尔嘎”的保护而言,狭义专指某一种具体的舞蹈后,难免存在完整性不足。其次,以锅庄为例,每一种锅庄所包含的舞段十分丰富,通常一首曲目代表一个舞段。在实际的资源挖掘过程中,将某些锅庄具体舞段识别成为独立项目的现象,也同样值得我们关注,舞种与舞段的关系需进一步廓清。

三、填补部分项目传承人空缺

传承人缺乏是贯穿非遗保护工作的难点与痛点所在。经调查,四川藏区目前约40%的传统舞蹈项目存在只有“非遗项目”没有“非遗传承人”的现状,保护与传承后继乏人。诚然,舞蹈作为一种民间群众集体性活动,群体活态传承的方式可以有助于延续文化根脉生长,但舞蹈艺术以人的身体为载体进行表达,个人表演风格特色对项目的传承保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可忽视。培养、发掘具有强烈个性化特点,并熟悉掌握藏族民间传统舞蹈“规矩”“知识”“意涵”的传承人迫在眉睫。

四、传承人认定模糊

回顾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多数民间艺人地位相应地得到了显著提高,有些舞蹈技艺突出的民间艺人甚至被歌舞团直接吸纳,成为专业演员和国家正式干部,充实专业队伍,其中一些艺人还被派往专业艺术院校接受舞蹈训练,进一步拓展了对肢体语言的驾驭能力。他们中的大多数成为了可溯源的第一代或第二代传承人。而那些没有民间艺人背景,在文化馆站工作或拥有专业舞蹈教育背景,熟悉掌握传统舞蹈技艺的“二老艺人”群体是否可以被认定成为传承人?具体什么样的掌握衍生形态的“二老艺人”可以被认定?这类问题还有待在接下来的认定实践和认定条文中进一步明确。

以上几点仅为笔者从实地调研中总结的局部现象。四川藏区非遗舞蹈保护工作从摸着石头过河到不断加强“顶层设计”,仍需在不断的实践中探索推进。保护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源头活水,才能更好地滋养文旅事业发展,激发新时代文化创造活力。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已然成为新晋的网红旅游目的地,文旅代言人丁真一条与传统舞蹈内容相关的短视频可以在短时间内轻松破百万阅读量。舞蹈文化已经依托自身视觉传播和身体传播的特性,成功启动了线上传播的助推器。四川藏族民间传统舞蹈作为一种集诗、琴、歌、舞、服饰、道具的综合艺术形式,未来还有文创衍生的打造、舞蹈知名IP生成等巨大空间等待开发,进一步拓宽多维度的传播路径,让传统舞蹈突破常规的表演空间的场域,真正渗透入百姓日常生活,助力文旅融合,赋能旅游发展。

卡瓦洛日神山巍峨壮观,九曲黄河第一湾静静环绕,苍茫的森林和无垠的草原赋予了川西高原蔚为壮观的自然景色,彩袖飘荡、舞步飞扬,绚丽多彩的民间传统舞蹈又使这里呈现出一脉相承、绵绵不息的文化气息。相信在不远的未来,四川藏族聚居区的民间传统舞蹈必将一以贯之地延续自然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的独特魅力,同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紧密相连,身心不离,起舞新时代,奏响新乐章。

作者简介:

刘佳蔚,四川省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 三级艺术研究。

专家点评:

《四川藏族舞蹈新探》论文思路清晰,结构精炼,重点突出,资料详实,文字朴素,易于学习与普及。作为四川省科技厅课题研究成果之一,该论文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民间传统舞蹈文化,特别是四川藏族舞蹈的传承与发展起到积极助推作用。

专家简介:

黄石,国家一级导演,原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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